11月20日,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法学系在我校雨母校区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学术报告厅举办了以“移植创新:新中国宪制发展的本土选择与反思”为主题的学术报告。此次学术报告由湖南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夏新华主讲,院党委书记王文涛,院长王铁骊、法学系主任吕宗澄,副主任曾冰等出席会议,学院近150余名学生参加会议报告。本次活动由王铁骊主持。
为了让参会师生深入了解新中国宪制的发展,夏新华以时间为脉络,阐述了新中国的宪法变迁经历了从移植苏联宪制模式到探索本土宪制道路的发展历程。依序是1954年的《五四宪法》对苏联宪制的移植包括国家结构、宪法结构、国家性质与政权组织形式三点,同时创造性转换的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三大制度;1975的《七五宪法》以宪法正文正文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1978年的《七八宪法》恢复和完善了国家机关职能、恢复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1982年的《八二宪法》的总体结构更为合理,其五次修正案实现本土的宪制创新。
对新中国宪制发展的梳理后,夏新华从“宪法移植与中国特色宪法文化的培养”、“宪法权威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制度创新与本土宪制发展道路的选择”三个维度进行分析,提出宪法移植当慎重、宪法权威当维护、宪法创新最关键。
夏新华现任湖南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和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他深入浅出梳理了中国宪制的发展,加强了师生对我国宪制发展的了解,引发了师生对新中国宪制发展中的移植与创新深入思考。
在互动环节,夏新华与听众亲切交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并表示,法学生既要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也要更加注重自身创新能力的培养,努力成为法治建设的推动者,积极为中国宪制的发展完善奉献力量。夏新华丰富的讲座内容、详实的课程资料和深厚的学术素养、诙谐幽默的语言深深地打动了与会师生,现场掌声不断、反响热烈。
责任编辑 梁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