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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印发《南华大学荣誉体系设置方案》 大力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使用人才的氛围

发布时间:2017-07-03    作者:文:王小椒    点击:     

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队伍建设,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使用人才氛围,更好地发挥奖励和表彰的导向作用,激励各方为南华大学作贡献,经校党委会讨论通过,2017年6月28日,学校印发了《南华大学荣誉体系设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校属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

《方案》指出,“南华大学荣誉体系”实行公开选拔、专家评审、实施有序的程序;实施范围为校本部、直属型附属医院、协作型附属医院;不同荣誉体系,由不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方案》强调,年度岗位考核优秀者方可申报其他荣誉,其基本比例不超过15%。职工年度岗位考核评优比例按照《南华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根据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予以增减。评优奖励从二级单位包干经费中列支,奖励标准和发放办法由二级单位制定实施;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实施。

《方案》设置了3类“年度十佳优秀”荣誉,包括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类荣誉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设置了3类教师荣誉:南华名师、南华教学新星、南华最受学生欢迎教师(辅导员),每类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名额均不超过5个,每名奖励人民币2万元。设置了2类医护荣誉:南华名医、南华最美护士,每类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南华名医名额不超过5个,南华最美护士名额不超过10个,每名奖励人民币2万元。

责任编辑:王小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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