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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印发《南华大学新型智库建设方案(试行)》 大力推进学校新型智库建设,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17-06-30    作者:夏文辉    点击:     

为推进学校新型智库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和湖南省《关于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近日,学校印发了《南华大学新型智库建设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实施的指导思想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一基三实、一路三建”发展思路为引领,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决策咨询为主攻方向,通过学校新型智库建设,发挥基础研究实力,突出特色学科优势,提升学科影响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增强学校在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

《方案》的建设目标为:依托学校现有各级各类社科研究平台开展智库建设,逐步形成一个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突出的新型智库体系;培养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专业素养、有较强思考能力、有服务社会热情、富于创新精神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产生一批有影响力的智库研究成果。

《方案》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的建设任务:凝练新型智库主攻方向,探索新型智库研究方式和注重新型智库研究成果应用。

《方案》指出,新型智库研究成果分五级认定:

特级:智库研究成果获得在职正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A1级:智库研究成果获得在职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国家级政府

机构采纳应用;

A2级:智库研究成果获得在职省部级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

B1级:智库研究成果获得在职省部级副职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政府机构采纳应用;

B2级:智库研究成果获得在职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市厅级政府机构采纳应用。

各级别的奖励标准分别为5万元、2万元、1.2万元、0.8万元和0.6万元。

《方案》强调,申报智库研究成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在职人员,成果的认定和奖励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同一成果同一年度只认定和奖励一次,就高不就低。成果奖励列入校长奖励基金,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绩效考核以及各类评优评先中,分值权重与同等科研成果相当。

责任编辑:夏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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