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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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的通知》,为切实提升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强化广大师生员工自我管理责任意识,现就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培训,提升我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师生员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特点和防控政策,全面掌握个人防护方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全力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氛围。

二 、培训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培训内容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内容。

(二)学习《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学习生活健康指南的通知》《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学习生活健康指南》《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防护学习生活健康指南》《学生疫情防控期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学习生活健康指南》《学生疫情防控期间住院就医学习生活健康指南》等内容。

(三)邀请市、区疾控专家来校做传染病防治专题讲座。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学生由学工部、研工部牵头负责,教职工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一)4月16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参加湖南省教育厅举办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培训班。

(二)4月18日——4月23日,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牵头组织各单位/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培训,组织师生员工学习相关文件、观看专题视频,并通过专题讲座、疫情防控主题课堂、主题班会、宣讲教育、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个人防护技能培训。

五、培训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严峻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动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在4月23日前全面完成全员培训任务,切实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请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在4月24日前将活动总结(培训组织开展情况及效果等)及有关材料经办公网发疫情防控办刘博艺老师。


南华大学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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