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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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4    点击:

校属各学院:

近期国内疫情散发、多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部分地区出现了校园聚集性疫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实习实训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轮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的管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作为重点排查对象。

2、全面摸排风险。各学院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正在开展的实习实训、计划开展的实习实训等情况,尤其要摸清学生实习实训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

3、加强分类管控。对在校外开展实习实训的,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活动,全时段全过程掌握学生实践活动动态和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对处于低风险地区实习实训的学生,在完成实习任务后,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在符合相关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撤回,在撤回过程中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防护,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并按学校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继续在原单位实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当地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对于处于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如返校,必须提前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并按要求采取各项防控措施;

(3)对计划于近期开展且实习单位处于中高风险区的实习,可改在省内或低风险地区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实习。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前要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及教务部批准和备案,实习实训计划调整要报教务部审批。

4、做好实习实训教学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各二级学院做好实习实训教学预案。对由于疫情防控导致的实习实训时间减少等情况,可充分利用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或其他方式解决实习实训教学需求。各二级学院应科学完善实习实训课程考核评价方案,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制定各类校外实践教学应急预案。

5、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学生在外实习实训相关信息,并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范围,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辅导员和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南华大学教务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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