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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1-26    点击:

一、总则

(一)目的

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校传播流行,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及时指导各部门、各学院做好防控相关工作;在省市卫健委的领导下,统筹组织各附属医院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衡阳市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衡卫发【2020】2号)的文件精,特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全校动员、部门配合、依法规范、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针对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南华大学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南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山 张灼华

副组长:阳小华 刘升学 唐振平 姜志胜 陈国民何旭娟 雷小勇 苏玲 刘文君

成 员: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研究生院、国际学院、衡阳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各附属医院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谢四平 陈端阳

副主任: 曾 国

(二)成立南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小组

组 长:姜志胜雷小勇

副组长:苏玲刘文君

成 员:李照王新林谭建国李玉琼陈端阳龙鼎新黄坤荣赵兴斌 李国庆 廖勇仕 曾 健 刘鸣江邓晓军 李忠玉 曾 国 唐志晗 全小青

工作小组下设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全小青,办公电话:8160551(2),手机:13575282996。

(三)成立南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专家小组

组 长:杨红忠

成员:李忠玉曾铁兵 龙鼎新 赵兴斌 李国庆 廖勇仕 曾 健 邓 平 邓晓军 彭忠田 王卫忠 谭小武 钟哲峰 田 科 李 科 谭 静 沈 颖 雷艳萍

三、具体防控工作措施:

1.完善相关制度及应急预案

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发热门诊、健康教育宣传、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病例报告、病例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筛查、休复学管理、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等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宣传

通过健康教育课、健康讲座、宣传栏、宣传单、科普读物、健康教育处方、主题班会、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开展健康教育,让师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基本情况,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3.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日常排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

一是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排查。建立留校学生档案,实行日报制,各学院将留校学生名册交学生工作部汇总,并对每天的实际情况上报学工部,学工部汇总统一报防控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红湘校区医务所,电话8160551/2);二是做好开学后全体学生管理和排查工作。根据疫情的具体情况和上级卫生部门要求,适时开展全体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排查,对有明显接触史或发烧的同学采取推迟入校或集中医学观察;三是做好教职员工的管理和排查工作。建议全体教职员工近期不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区出差、探亲、旅游等,从疫区回来的要主动报告校防控办公室,并主动接受医学观察;四是加强医务所日常门诊排查工作。校医务所在日常门诊中发热病人实行登记追踪,对可疑病人及时转送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并填写《疑似传染病人信息登记表》;五是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一旦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学院负责组织与该患者密切接触者到衡阳市定点医院进行筛查,并做好记录。

4.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人管理和可疑病人的医学观察。

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师生,严格按照《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行隔离治疗,由各学院、各部门督促管理到位;对可疑病人集中医学观察,必要时,学校将在校内合适位置设立医学观察点。

5.严格做好通风消毒工作。

按要求对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通风消毒,课间休息、午休、放学和晚自习后都要开窗开门通风透气,每日开窗通风不少于3小时,必要时请市疾控中心专家来校指导全面消毒工作。

6.建立绿色通道、畅通报告渠道。

建立健全我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绿通道,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台账(附属第一医院联系人:赵兴斌,联系电话:13973404448;附属南华医院联系人:廖勇仕,联系电话:13973459883;附属公共卫生医院联系人蒋政,联系电话13574783875),各部门、学院指定至少一名联络人,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全校师生均为疫情报告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人,应在半小时内报告给各学院负责传染病管理的辅导员老师或各部门传染病疫情报告负责人;辅导员老师和各部门传染病疫情报告负责人在1小时内报送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办(红湘校区值班电话8160552(1),雨母校区值班电话8630751);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办进一步排查后报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和区疾控中心;确诊后,定点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告,并及时反馈给学校。

7、科学判定疫情。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遇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时,要请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流行病学关联性以及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科学判定疫情。

三、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的防控职责:

1、各附属医院:在省市卫健委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方案》、《全国不明原因肺炎检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等要求,规范预检分诊与门急诊接诊流程;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强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报告,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的标本采集和送检工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与控制意识、报告与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报告。并向学校日报各医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具体病人情况(报到南华大学衡阳医学院曾国,电话:8282901 手机:13907341590 )。

2、党政办:负责制定、完善、发布疫情应急预案,落实防控经费,协调、督促、检查各单位防控工作;负责信息发布与疫情报告。

3、宣传部:负责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

4、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各学院:负责对学生全面管理和排查,建立在校学生档案,实行日报制;负责对学生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区返校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和疫情信息反馈;负责寝室消毒和登记工作。

5、衡阳医学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全面组织和指导;负责与各附属医院及上级卫生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6、保卫处:负责加强校园和外来临时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内公共场所,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一旦疫情出现,负责校内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7、公共卫生学院:负责配合市疾控中心作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医学观察、环境消毒等工作。

8、校团委:负责通过主题班会、网络、微信等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基本预防知识健康教育宣传。

9、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校本部防控物资、药品的储备,做好工作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知识培训及个人防护;必要时负责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及防控工作人员的饮食提供;负责规范食堂物资进货渠道,做好食品卫生与消毒管理。指导校医务所按照上级卫生部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医务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全员培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防范工作;负责协助各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人密切接触者的筛查;负责指导督促全校各单位卫生消毒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负责协助各部门做好有关人群(返校师生)的医学观察与预防工作;负责发热门诊发热病人的检查和登记,特别是对原因不明的肺炎患者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排查;负责对接触过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及时转送市定点医院。

四、疫情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方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疫情处置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三)方案的管理

本方案由南华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发布,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五、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根据疫情形势适时修订。

南华大学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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