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类文件多,有的文件前瞻性、严谨性、操作性不够强,有的文件执行不到位,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这是南华大学在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环节征集到关于形式主义方面反映较为普遍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南华大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为文件“瘦身”,成效明显。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学校校发、校政发文件下降20%。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学校根据中发〔2013〕5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形成文件(《关于印发<南华大学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华校发[2013]41号),下发至全校各单位贯彻执行。
二是确定清理范围。按照相关要求,确定对2000年至2013年9月期间,以学校党委、行政文件形式发布的4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三是成立工作机构。学校成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组,由校党委副书记罗成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四是明确分工,清理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分类清理与“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开展了全面清理。各部门根据清理原则,对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宣布失效、修订或保留的清理意见,报送党政办。党政办对各部门报送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分类汇总,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清理意见进行审议,提出初审意见,报请党委会审核,党政办将审核通过的清理决定向全校师生公布。
6月6日,学校下发《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华校发〔2014〕14号),确定废止《关于印发<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95件规范性文件,《南华大学关于严肃科级干部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等27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经过清理,学校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更加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更加紧密结合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客观实际,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连续性、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