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母亲死得早,父亲就带着她“投奔”了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有两个儿子,于是这两个儿子的妈妈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这个朋友的后妈。我们经常会听到这么一句骂人的话:“后娘养的”,但我这个朋友却是“先母生的”,同样受着“后娘养的”气。按理来说,一个父亲失掉了妻子,一定会加倍疼爱自己的儿女;一个离了婚的母亲,一定会加倍地呵护自己的儿女,即便这儿女不是自己亲生的罢,也要当着像自己亲生的一样;一个遭受过父母离异之苦的孩子,一定会加倍地关心自己的兄弟姐妹,即便这兄弟姐妹不是跟自己直系的罢,也要当着像跟自己直系的一般。可是,这天下并不按照常理出牌,人们很多时候总是喜欢出怪招、乱出牌。这对第二次结婚的夫妇,以及那两个经受父母离异的兄弟,就是这么一群特殊的人,不按照常理出牌,而且还经常出怪招,乱出牌。
我的朋友刚失去亲生的母亲不久,她的父亲便入赘到了另外一户人家里。所谓入赘,就是男方“嫁给”女方。这位有两个儿子的妈妈,由于是把我朋友的父亲招进家来的,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一家之主,颐指气使,好不威风。而那两个兄弟,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太皇太后的儿子,俨然一对小皇帝,同样颐指气使,好不快活。我的朋友在家里时常受气,又要干活,没有办法,只好忍受。因为母亲死了,没有他处可以存身,唯有跟着爸爸,受着后妈和两个不亲的哥哥的“指使”与“调遣”。不过,我这个朋友很争气,在学校里成绩很好。然而,成绩好也是一个错误。成绩好加上没有了亲妈妈,又跟着亲爸爸“嫁给”了后妈,于是又顺理成章地成了多数同学的笑柄。难得有那么几个要好的姐妹,可以无话不说地倾诉衷肠,却无奈好景不长,家里又突然来一场地震——后妈病了。本来生病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去医院就诊就行了。然而,又由于付不起高额的医疗费,又因为自己是女儿身,所以不得已被逼着辍学。本来好好的梦,好好的要考大学的梦,就这样一夜之间全部成为泡影。我有点打抱不平地问我朋友:“那你爸呢?他也愿意他唯一的亲生女儿辍学吗?”我的朋友无奈地泪语:“他很听她的话,什么都依着她。”为此,我良久无语,天下竟然有这样的父亲。
我的朋友辍学之后便跟着姑妈跑到大城市里打工,总算逃脱了这么一个到处受气的家庭。然而,亲人终归是亲人,我的朋友还是放不下远在天边的父亲,做了一段时间便跑回去看望自己的父亲。女儿爱自己的父亲,大家都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父亲却不一定那么爱自己的女儿。我的朋友回到家不久,就被后妈和两个哥哥逼着要嫁人。为什么要逼着她嫁人呢?且等我慢慢给大家道来。我们中国旧式礼教有这么一个传统,男女双方结婚,男方要给女方家长下聘礼,以前的聘礼并不都是钱财,还有珠宝首饰等,按照古代的婚礼,女方嫁过去的时候,也是要带嫁妆过去的。这个我们在林语堂的《京华烟云》里可以看到,姚大爷嫁女儿木兰,大肆铺张,足足花了几十万两的银子,可见不单是夫家娶妻要下聘礼,妇家嫁人也是要带嫁妆的。然而,这种习惯只限于那些官宦家庭和富贵人家才铺排得起,一到了穷苦人家就别是一番景象了。穷苦人家的子女,男的想娶个富贵人家的女儿,女的想嫁个官宦人家的子弟,以不用永远受那贫困的苦楚,挨生挨死。当然,这样的把戏很多都是做家长的制造出来的,往往不是做子女的心甘情愿的。这又要说到我们旧式的家长制。在旧社会,家长的位子永远是给老爷坐的,男子理所应当地是一家里头说话的主,女人是没有插话的权利的,除非女人挨到了做太姥姥的位子,那样才有一顿拐杖,全家震惊的效果。曹雪芹《红楼梦》里的老祖宗史太君就是那样的一个人物。除了史太君这样的人物,其他的人都还是要听贾老爷的派遣,不得违命。就似元春入宫,即便她不想,也是没得反抗的,即便反抗,也是没有效果的,唯一的效果就是嫁入皇宫。倘若元春有个情投意合的对象,或许还可以选择第二条路——私奔。然而,私奔在古代是犯法的事,天下不容的事,其结果只能像故事里的梁山伯、祝英台那样鸳鸯戏蝶,双宿双飞。后来,我们的礼教制度演变到五四时期便开始分化,被众多有识之士指责、抨击,待到解放以后,婚姻自由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却仍有封建余孽残存,不忍离去。就拿我们现在社会上的婚嫁情况来说,又有几家娶妻嫁女是不下聘礼、不收礼金的呢?奇怪的是,嫁妆的礼数却越来越省,或许这也是对五千多年的男权政治的一种惩罚罢。
我的朋友就差点做了《红楼梦》里的贾元春。她的那个后妈和两个哥哥逼着要她嫁给一个有钱人家的儿子,为的就是收取礼金,用来治病。非常奇怪的是,她的那个亲生父亲却充当了哑巴“刽子手”,出卖自己的亲生女儿,做了买卖婚姻的“帮凶”。所幸的是,我的朋友及时醒悟,机智地逃脱了出来。跑到一个自己都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又被人偷了钱包,身无分文之下流落街头,后来被一个好心的女人收留,做了她店里的帮手。大家看到这里的时候或许会以为天晴了,太阳出来了。然而我要告诉诸位的是,天还没有晴,太阳还没有那么早出来。我的朋友虽然在这个好心人的手下做事,有吃有住,可以到处走,有充分的人身自由,却仍旧是身无分文。诸位试想一下,一个身无分文的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能干些什么事情呢?她除了能吃完饭到处走走,干完活借着店里的电脑上上网,已然没有其它事情可做。她没有钱,走不了多远,即使出走也要饿死。她不想在那里再多呆一会了,那个好心的女人不给她工资,只给她吃住,除此就是两年多给她买了三双鞋和两件衣服。她没有办法,她好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她甚至想到了去死,但又想,死了多可惜,死了多没意思,死了没有人理,死了没有人给她送葬,死了没有人为她流一滴泪,死了毫无价值,……于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她在找寻出路,找寻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希望他能将她从牢笼里解救出来,希望自己可以过上快乐的生活,希望自己可以有自由的选择,选一个好好爱她的人,选一个她爱的人,从此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平平凡凡地生活下去,哪怕是吃再多的苦也不怕,只要自由在身边,她无怨无悔。我最后问她还想不想回到她父亲的身边,她说:“不了,再也不回去了!”
今天我重又翻开《鲁迅全集》,看到《坟》里的一篇文章《我们怎样做父亲》。记得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也是在高二,就是我朋友辍学的时候。当时读它,没什么感觉,只知道两个字——“不懂”!现在我懂了,鲁迅在教我们怎样为人父亲,怎样做一个好的父亲。我看完之后,只有一个感觉,就是他比我们很多人都了解怎样做一个好的父亲,他比我们很多人都思想进步,比我们很多人都看得透彻。一个死去七十多年的智者,竟然比七十年后的人还要思想先进,还要开明风化,我们作为现代的聪明人,难道就一点不感到害羞和愧疚吗?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扔掉那两千多年的父权、亲权呢?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也来次革命,把残余的封建沉渣一扫而光呢?老子就了不起了吗?老子就很威风吗?老子就可以买卖儿女的婚姻和自由了吗?为什么革命就不可以革到老子身上呢?只要你这个老子没道理、违反天理(真理),我们照样革你的命!为什么我们做父母的就不能放下千百年来的家庭权力意识呢?为什么我们做父母的就不能替我们的子女的未来想一想呢?为什么我们做父母的就不能解放我们的子女呢?而且还“不准子女解放他们自己的子女”呢?为什么要让我们的“孙子曾孙都做无谓的牺牲”呢?为什么我们不能先觉醒自己呢?有几个做父母的又知道“觉醒的父母,完全应该是义务的,利他的,牺牲的”呢?对于这些种种问题,鲁迅谦虚地说自己不能解答,难道事情过去了七十多年,我们这些后人,这些所谓的比前人聪明的人,就不能解答吗?现在不能解答,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再过七十年吗?还是由它去吧?天下还未觉醒的父母们,醒醒吧!你们的子女正在遭受你们的无意识的残虐,你们正在无意识的迫害你们的后代子孙,你们知道吗?
现在,我的朋友还没有从牢笼里解脱出来,但她很快就要解脱出来了。我救她的目的无他,因为我们都是为人子女的子女,我们都是同一片天地下的同胞,我们都流着同样的血液,我们未来的路都还很长,我们需要互相扶持,我们需要互相信任,我们需要互相解放我们的思想,……基于种种不可推卸的原因,我没有理由不帮她。但又基于种种无法言喻的原因,我没有办法帮助到更多的像她一样的人。
天下的父母们啊,中国的父母们啊,你们何时才会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