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余华曾说,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
作家,在我心中一直是个神圣的字眼。作家是伟大的,也是不朽的。这一方面源自于艺术本身的伟大与不朽,另一方面更在于作家本人高尚的情操和道德。
法国大作家罗曼·罗兰的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扉页曾有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真正的英雄是勇士,这勇不是彪悍有力,五大三粗,豪迈爽阔的气派,而是敢于直面自我,解剖灵魂,照亮精神深处的幽暗之地,不断给这世界点缀爱与美的小花。作家也是人,作家与凡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敢于直面自我的自私和高尚,幽暗和光明,以悲悯与友善,化解丑恶与虚伪,从而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真正的作家,是大英雄。
南非作家库切曾质疑:“作家冒险进入人类灵魂中比较黑暗的地区,他还能完好无损地出来吗?”“审丑观念”、“亵渎文明”作为现代主义文学思潮的主要艺术特征,已成为现代主义艺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有坚持人性的高尚与心灵的批判,才能穿越无数黑暗,抵达光明圣境。
精雕细刻的文字,来自于美的内心。而美的存在与发现,来自文学的力量。
文学是灯,照亮人性之美。
在经济高速发展,物质不断丰富的今天。功利、现实、浮躁,就像“香槟的泡沫”,密集而亢奋地聚集在城市和人心中。仿佛华灯初上的夜景,标志着经济的活跃,能源的丰富和欲望的膨胀。我想,在这繁华灯火里,也许有一盏小小的、始终如一、亘古常新的灯是属于文学的吧。它并不耀眼,但不漂浮,不间歇,不伪饰,在世间万象,芸芸众生中默默闪烁,与浮华同行,也与高尚同在。即使一灯如豆,却能照亮人心,铭刻历史。
文学是灯,在这样一个功利浮躁的社会大概是不现实的,甚至是可笑的吧?然而,这也许正是文学得以不朽的原因:坚持健全光明的朗朗人格,去不断探究人类精神的家园;坚持写作的高度和难度,去捍卫人类精神,探寻人类命脉;坚持纯澈如水的态度,去发挥一个民族最高的想象力和最大的活力,表达出时代的情绪和社会的需要,标记一个民族与国家的性格。因为这一原因,所有好的文学,都可以从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出发,超越民族、地域、历史、文化和时间而抵达人心,永垂不朽。
文学是灯,它穿越所有,不断满足人的精神需求,陶冶人的情操趣味,提高人的思想道德。反映了生命本质朴素的美和民族高尚悠久的文化。
文学是灯,指引精神圣境。
文学是灯,它完美和沉淀着我们的生活。在寂寞不安的后台,昭示一个默默训练、沉稳悠久的过程。从来没有天生的才子或者才女,在时间的考验下,真正的艺术,需要我们在光明心境的指引下,心如止水地不断训练,以期作出哪怕万分之一的贡献。
无穷彼岸,是没有抵达的抵达。在璀璨群星,无数经典面前,永远保持虔诚与谦逊的态度,以光明之心,穿越沧桑岁月,始终如一地捍卫文学的圣洁,才是今天写作者应有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