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真主,一个老虎。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奇幻世界,一个理性人生。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过程,一个结果。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遗憾的是,我都没能好好的与他们告别。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其实看完电影后我更愿意叫他《Life of Pi》,毫无疑问无论他叫什么名字,他都是一部伟大的电影。我在看完之后,后悔着大喊我欠李安导演一张电影票啊,甚至想去兜售电影票,站在电影院门口像个妓女一样大喊来啊来啊。却不以为耻。
不出所料,李安导演的电影还是充满着隐喻,却不生涩,正如马伯庸在文章中写的李安导演在电影开端就已对后来的故事进行过预演,但是我们还是一头扎进了李安导演的隐喻森林。这篇电影讲了两个故事,或者说是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像是鲁宾孙和星期五,一只老虎和少年Pi的奇幻漂流及最终获救;第二个故事像是英美普通法系中的经典案例,“自然状态”下的人吃人事件,显然这两个故事如果单独拿出来前者太过幻想,后者却满是说教,而伟大的电影却将这两个是揉起来,娓娓道来第三个关于信仰和理性,老虎和蔷薇的故事。
电影的开头,我们的主人Pi来自印度,一个宗教氛围的浓厚的国家,一个东西文明交汇之地,宗教信仰在这里混杂,同时矛盾。而Pi似乎是这个奇怪国家的体现,他信仰印度教,同时却对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表现出极其浓厚的兴趣,但正如其父亲所说“人不能同时信仰那么多宗教,什么都信就是什么都不信”,Pi此时却更像一个什么没有信仰的的人,或者是“泛神崇拜”,在家庭中也泾渭分明,妈妈代表着信仰,而父亲代表着坚定的理性,用我新学来的词,妈妈倾向于绝对道德主义,而爸爸更像是个结果主义或功利主义者,这两者的区别我推荐看哈佛西方政治哲学公开课,会有所理解。所有的铺垫、伏笔买下,一个真正的故事展开来,而Pi身上所有的矛盾也随着故事发展爆炸开来。
信仰和理性,兽性和神性是所有讨论的分歧点和来源。在一次泰坦尼克式的海难后,Pi、一条鬣狗,一直断了腿的斑马,一只母猩猩,以及一只孟加拉虎不得不在一艘救生艇上展开了一次奇幻漂流。鬣狗杀死斑马和母猩猩后,却被孟加拉虎杀死,主人公却和孟加拉虎展开斗智斗勇,以至获救,大家都是成年人,这样的故事大概只能骗得了00后,更不用说食人岛了。所以第二个故事缓缓道来,斑马其实是受伤的船员,鬣狗是凶恶的厨子,而母猩猩却正是那位慈爱的母亲,而那头名叫理查德帕克的孟加拉虎其实就是他自己,或者是他的一面;厨子杀死船员,食其肉,杀死母亲,Pi无法再忍受变成孟加拉虎杀了厨子。现实来得很突兀、血淋淋,所以直击人心。矛盾不是在于故事哪个是真实的,而是你愿意相信哪一个。
在英美普通法系中的经典案例中有一个“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案件起因发生在1884年7月,一艘游船船在南大西洋离岸1300英里处失事,船上共有4名船员,杜德利是船长,史蒂芬是大副,布鲁克斯是水手,而孤儿出身的17岁男孩理查德·帕克是船舱服务员。在缺少淡水和食物的第20天时,杜德利在斯蒂芬同意,而布鲁克斯反对后杀死男孩帕克,过了四天,三个幸存者获救。没错被吃的是那个叫理查德帕克的家伙,最后的结果如同电影中的日本保险员、记者一样,女王赦免了吃人者,理由如下:
“法律是建立在人们在社会中可以共存这一可能性之上的,在人们不可能共存的情况下,我们所有的先例和法律所赖以存在的前提就不复存在了。”案件发生时,“他们并不处在文明社会的状态”,而是处在“自然状态”,这导致法律并不适用。
女王和记者、日本保险员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一致,他们都跟随了上帝。在我看来,人性是极其善变的,而这是信仰在世界上存在的意义,驱人向善,在文明状态下,法律保障下人是不会吃人的,生命尊严在此时高于了生命价值;在“自然状态”下仍能坚信人需要尊严,生命价值即在于生命尊严,是需要牺牲的,也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不是一头名叫理查德帕克的孟加拉虎。
电影谈到这样便不用再去讨论Pi是否真的食母了,我只看到在一场暴风雨来临之时,Pi迎着风浪,质疑着为何神抛弃他,而孟加拉虎却瑟缩畏惧了,神性终归是战胜了兽性,我们还是高傲地抬起头,喊着:“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着蔷薇,审视我的心灵吧,亲爱的朋友,你应战栗,因为那里才是你本来的面目。”
最后我看到一个小彩蛋,那只斑马,那个中国船员说着:“我是随喜的佛教徒,在船上肉汁不算肉,算味道。”我想中国人是将信仰和理性处理的最好的民族,也许有人说该是最坏的民族,没有信仰云云。我只说会妥协不偏执,有信仰不偏激,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