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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法学学术交流会活动“国际核损害责任制度之发展与中国的应对”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6-04-11    作者:文法学院 刘煜祺    点击:     

4月7日下午3点,由文法学院法学系主办的法学学术交流会活动在南华大学红湘校区一教10楼小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学术活动由法律理论与实践经验的费赫夫老师担任主讲人,与会老师认真聆听了费赫夫老师所作的《国际核损害责任制度之发展与中国的应对》的精彩演讲。参加本次学术活动的老师有南华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罗万里,文法学院法律系老师曾冰、肖卫华、汪波、李承华、欧阳爱辉。

费赫夫拥有丰富的国际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经验,曾多次主持省市级课题,在《湖南社会科学》《当代经济》《南华大学学报》发表多篇论文。在本次学术讨论中,费赫夫主讲其擅长的核技术领域。在讨论开场的时候,费赫夫便以《巴黎公约》和《布鲁塞尔补充公约》详细阐述了世界范围内核损害赔偿的变化过程,同时对于理论上的制度设计进行了学术上的探讨。而后他又以1993年《维也纳公约》为例阐述了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进程中,核事故赔偿责任是如何确定对应原则的。在与会老师的讨论中,有关核责任的法律关系愈发清晰,费赫夫又以日本福岛事件为例,详尽地阐述了有关赔偿责任的种种法律原则,尤其是绝对责任原则和责任集中原则,费赫夫借以民法之原则去讲解。讨论完理论要点后,费赫夫便又接着阐述我国在面对核事故赔偿时的应对措施,费赫夫表示,我国在核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凭借两个重要的批复有力的改善了核应对情况。对于中国是否应该加入公约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在本次法学学术活动中,费赫夫就专场领域做了十分精彩的学术演讲,而与会老师也在随后的学术讨论中发表了自己精到的看法,可谓是百花齐放。本次活动不仅让各位老师加强了业务套路能力,也有利于学术思维的展看。学术活动乃2周一次,期待下一次学术讲座的老师能继续给我们带来思想上的碰撞与深入。

责任编辑 刘梅玲

责任编辑:刘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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