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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4-22    作者:魏月华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4月22日,南华大学纪检监察干部在红湘校区第一办公楼视频会议室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南华大学监察专员刘杏花主持并讲话。

集体学习

本次集体学习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全体成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研读《条例》;第二阶段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彭仲生,附属第一医院纪委书记刘安元和附属南华医院纪委书记杨伟军等3位同志依次作交流发言,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

交流发言

刘杏花强调,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非常及时,十分重要。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带头学、示范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要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内生动力,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用心学、静心学、联系学、常态学,着力解决好自身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检视,时刻用党的纪律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走好“第一方阵”,学出更加自律的道德修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旗帜鲜明地同违反党规党纪行为做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果,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

集体学习后,彭仲生还通报了省纪委监委近期办案安全检查相关情况,安排了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参加了集体学习。

责任编辑:新闻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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