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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食品安全新常态 养成食品卫生新习惯

发布时间:2015-06-05    作者:黄朝晖    点击: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史上最严的新法规,各项条款更加严格、更加细化,处罚更加严格,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面对新形势、新法规、新标准,饮食服务中心自五月份开始,开展了“适应食品安全新常态,养成食品卫生新习惯”饮食安全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以新法规为标准,紧紧围绕采购、仓管、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依法依规经营生产。首先,中心邀请了蒸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从五月初开始,对两个校区所属食堂、网点进行全面诊断。整个检查严字当头,不谈成绩只查摆问题,查找出仓管不整齐,操作不规范,网点卫生差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中心班子于5月4日、6日、18日、25日、6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会上组织学习新法规、处罚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中心明确将食品安全卫生列入每月考核重点,对管理人员进行奖优罚劣。副处长陈新要求各食堂、网点全员动员,适应食品安全新常态,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全面整改,务求在短期内要收到成效。

    中心于5月25日、6月1日两次邀请蒸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专家授课,各食堂、网点260余名职工参加培训,现场进行了考试。中心以新法规为标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中心领导与食堂、网点 “1+1”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标准不降低。采购部主动建立“南华饮食采购QQ群”,严格执行采购准入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对采购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解决,有效提高了采购计划准确率。各食堂、网点组织职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积极整改存在问题。经过为期一个月整治,各食堂、网点面貌焕然一新,员工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逐步养成“按制度办事、按规程操作”新习惯,各加工间、售卖间、餐厅、库房做到整洁干净、摆放有序,采购、加工、销售、仓管等环节更加严格规范。中心广泛开展了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形成了“人人讲卫生、个个抓安全”的良好氛围,呈现出“你追我赶,争当先进”的可喜现象。

    尽管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但是中心领导班子坚持不放松,在6月1日办公会议上明确提出“不搞一阵风,不搞走过场,执行新法规将是今后的常态化工作”新要求。

责任编辑:黄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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