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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育新闻网】南华大学开展“3·15”维权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22    作者:胡启帆 魏洋洋 朱毅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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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胡启帆 魏洋洋 朱毅强)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如今已有三十三个年头。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假冒伪劣的产品甚嚣尘上,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近日,衡阳市消费者协会与南华大学秉承“权系你我,益在大家”的主题核心精神,联合举办了“3·15”维权系列活动。

  开展专家讲座 传授维权知识

  “火车上购买商品被骗怎么办?”“遇到网购价格过高如何处理?”“遭商家强制消费怎样解决?”3月11日晚,衡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副主任、首都经贸大学广告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唐雄健在南华大学开展的“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宣传讲座中告诉大家答案。

  讲座中,唐雄健就中国市场中供大于求造成浪费的弊端和消费方式的不足进行了深入分析,主张并呼吁消费者采用自然健康、节约能源的消费方式进行消费。在教授大家区分权益与权利、社会组织与社会共治的概念后,唐雄健详细讲述了当今社会消费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借此向在座各位普及新消法中的相关条例。他引用美国、日本等多个国家的多个实例阐述概念,讲解消费问题,分析讲解细致透彻。一系列讲述使在场听众加深了对新消法的了解,对权益和责任的关系也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

  经济管理学院文青同学在讲座后表示:“我在此次讲座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也知道了如何维权。自己曾经因为不懂法,所以也不敢去维权,每当面临这样的时候都手足无措,现在我已经不会有这样的烦恼了!”

  深入校园生活 坚定维权信念

  3月15日,为了迎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使学校学生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相关知识,南华大学的青年志愿者们还在雨母校区新食堂门口举行大型宣传活动。

  “这个宣传册讲解的东西很受用!”“我觉得消费维权之前首先要帮助提高大家对这方面的意识。”来往的学生热烈参与其中,有的提出自己的见解,有的主动分享自己维权的经历。在热烈的讨论及参与中,很多同学对消费者相关权益问题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活动承办方还举办了趣味知识问答以及有奖竞猜活动,使消费维权知识通俗化,使学习过程娱乐化,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得本次活动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这样的宣传活动十分有意义,枯燥的维权法律知识以趣味的方式体现,我十分乐意学习。”数理学院的陈佳伟这样与我们分享。

  青年志愿者负责人钟丹介绍:“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的盲目性导致很多权益极易受到侵犯,我们此次活动的开展目的就在于让学生能真正了解维权知识,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继续常抓不懈 力成维权风气

  据了解,南华大学每年都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维权主题活动。活动日前后,走班播放视频,在校园内张贴海报、条幅,利用校园媒体平台宣传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衡阳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说道:“此次活动的影响如果仅限于活动期间,那么毫无疑问我们的活动是失败的。但是我们在活动中看到更多的学生愿意了解维权知识,同时积极参加维权宣传活动,并在校园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消费维权风气,我想,这才是我们举办这些活动的真正意义。”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王铁骊表示:“在当代大学生的生活中,消费行为纷繁复杂,合理规范以及正确引导是学校、学院正在努力的方面。我们会在与社会各界加强合作的同时,也加强学校内部组织的宣传力度。当然,这并非一日所能完成,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责任编辑: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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