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近日出台了《教师学术假制度暂行规定》,从下个学期开始,符合相关要求的教学一线教师每5年可以享受一学期的带薪“学术假”,用于到国内外著名高校进行学术交流、进修学习、撰写教材等活动。
规定要求:申请“学术假”的教师必须在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连续5年工作考核合格,且确有总结教学经验、进行教学研究的需要。学校对申请休假的老师每学期评定一次,数量控制在每个院系专任教师的15%以内。教师休假期间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年终薪酬不低于所在单位平均水平。
学校还规定:学术假期内如果在校外从事兼课、兼职等创收性工作,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当次假期。休假期间,教师要定期向所属院系汇报学习、科研情况,并在假期结束后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或教学研究成果。(周梦榕、王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