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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我省新资助政策体系共需7.61亿元

发布时间:2007-09-26    作者:章仙踪    点击:     来源:湖南教育网 2007年9月25日
本网讯 今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这既标志着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今秋开学在我省的顺利实施,也标志着我省新一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郭开朗副省长在会上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突出重点,确保资助政策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姜儒振主持。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新国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行长缪曼聪、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行长梅家祥在会上发言。在长省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主会场会议。各市州、县市区设立了分会场。 2007年秋季学期共需奖学金助学金7.61亿元 会议提出,5月16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全国会议精神,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转发了省有关部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落实分担责任、确保资金到位是关键。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的核心是明确了各级财政和学校在建立合理的资金分担机制中的责任。各级政府和学校都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确保资助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据测算,2007年秋季学期,我省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共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7.61亿元。其中,中央分担5.13亿元,我省分担2.48亿元。在我省分担经费中,省本级分担1.48亿元,市州分担0.71亿元,县市区分担0.29亿元。中央和地方比,中央拿了大头;省级和市州比,省里拿了大头。今秋全省落实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共需经费7.61亿元,明年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如果再加上其他渠道的助学经费,将是一笔巨额的经费投入。新的资助政策将惠及全省16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和近70万中职学生,高等学校将有22%的学生得到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将有90%的学生得到资助。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一定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分担责任,为新的资助政策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今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各级财政要保证及时落实到位。今后每年所需的资助经费,要作为专项经费,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 各学校提取4%以上用于资助学生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的建设,不是财政统统包起来,学校也责无旁贷。各学校一定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以上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面的开支,不能打折扣。在具体执行和考核时,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费”来理解“事业收入”。需要强调的是,制定《实施方案》时,省里把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是一并考虑的,各民办高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以上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是民办高校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前提。各民办中职学校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落实国家助学贷款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前几年,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情况,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我省新一轮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今天的会上,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梅家祥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我省新一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各级教育、财政、金融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和各高校要抓住机遇,加强协作,完善措施,把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省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迅速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制订各项管理办法,督促高校切实加强贷款学生管理,落实机构,健全制度,提高还贷率。省财政厅要足额安排国家助学贷款所需经费,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常开展。国家开发银行要在额度上充分保证各高校的贷款需求,要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落实代理银行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确保今年12月底以前将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到学生手上。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银行、各高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开展以后,其他商业银行同样可以积极参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按照国务院《意见》,明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将在全国全面推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加大助学力度与规范收费 严格落实收费政策,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治理乱收费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会议强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并追究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的责任。 原学贷中心更名为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涉及到各级政府的多个部门、100多所高校和近700所中等职业学校。为了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湖南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全省各类学生资助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迅速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统筹协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学校工作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的助学管理机构,认真细致地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开展勤工助学和顶岗实习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2006年,全省高校就为5.5万余名大学生提供了6万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勤工助学补助资金2400多万元。今后一方面,各高校要尽可能在校园内多设岗位,做好统筹安排;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凡未经学校审核同意,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私自到校外勤工助学。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各职业学校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工作。各职业学校要把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对实习地点做好前期考察工作,坚决不允许将学生介绍歌厅、酒吧、夜总会、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宣传工作要辐射到城乡及偏远地区 要加强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新的资助政策。政策宣传要辐射到所有城市和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山区、库区,确保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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