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日(周一)下午15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向新闻界介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关情况。图为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发表讲话。新华网张龙摄。
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 吴晶 刘奕湛)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三项高校奖助学金制度的覆盖范围、申请办法和审核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介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品学兼优的可以在二年级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高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经过学校评审,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赵路强调,一个学生不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例如,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拿到每年平均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后,如果学习成绩优秀,可以申请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或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只可申请其中一项。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单要有不少于5天的公示。最后名额的确定,要经过学校领导的集体研究讨论,而且还要按程序上报批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是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手中。
根据规定,国家助学金应按每生每年2000元按月发放到学生手中。赵路指出,国家要求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拿出4%到6%的经费用于助学。“这是硬性规定,必须拿出来。”
教育部、财政部还印发了《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在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之余,可以申请并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参加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活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用于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目前,我国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机构。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国家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帮困又奖优”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2日表示,我国将在高校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资助体系,资助原则是“帮困又奖优”。
据他介绍,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三项资助制度的资金来源全部由政府承担,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随着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全部落实到位,每年国家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每年将有大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全国平均每100名大学生中就有20多人可以获得资助,90%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能获得国家资助。与之相比,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只有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非常有限。
赵路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具有资助强度大,覆盖范围广的特点。从今年秋季开学,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实施新的助学政策将投入154亿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从过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每年有51万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资助,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10倍;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
他指出这三项资助制度的奖励资助对象各有不同:国家助学金是资助高校包括高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具有奖励资助的含义,包括高校和高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学金是不论贫富,奖励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
赵路强调,新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强。在名额和资金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而是考虑到不同高校和专业特点,要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专业进行倾斜。
不把民办学校排除在外
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实施。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2日表示,国家奖助学金制度没有把民办学校排除在外。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三个文件均涵盖民办高校。
赵路说,民办学校如何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在三个文件中均有原则性规定,如民办高校必须规范办学;民办高校举办者要按照一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到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收的学生如果要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必须符合申请条件等。
他指出,民办学校具体如何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由各地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地方在确定民办学校如何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办法时,需要考虑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分数、学科专业设置因素、就业率等。这些因素由教育部和财政部根据新的助学政策提出,供各地确定相应办法时参考。
学生勤工助学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
教育部、财政部日前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每人每月不得超过40个小时。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绍说,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机构。学生在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之余,可以申请并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参加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活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用于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
崔邦焱说,高等学校的学生主要任务还是学习,有很繁重的学业任务,必须要保证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同时,《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准学生参加有毒、有害、损害身体健康、高空作业等有危险的活动,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保证学生的承受能力。
仍未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2日表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0%,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只占在校生的10%。发放工作仍然难以满足需要。
赵路指出,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据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近年来取得很大的成效,特别是从2004年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后,成效很显著。
据统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至今,银行累计审批贷款金额226亿元,惠及学生306万人;其中,新机制实行以来,银行累计审批贷款金额已达到195亿元,惠及学生219万人。
赵路透露,财政部和教育部以及有关金融部门正在研究考虑,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加大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力度。生源地助学贷款较之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有很多的优势,例如对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比较容易掌握,贷款的归还比较有保障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办法。
据了解,目前我国西部各地都制定了生源地贷款的地方性政策。例如甘肃规定,如果在当地申请助学贷款的话,只能报考省属或者市属的高校。但这就限制了一些成绩很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报考。
“如果从全国范围设计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赵路说,“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