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宣传部、文法学院联合举办《南华大学报南华园文艺副刊》改版试刊工作会议,并正式签订《南华大学报委托文法学院承办南华园文艺副刊协议书》,标志着宣传部、文法学院在共建中文专业实习基地后的再次成功合作。校党委副书记赵红应邀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对此次合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宣传部、文法学院主要负责人、校报社成员参加了会议。
2006年12月,为了更好地履行校报办报育人的宗旨,充分利用我校文法学院丰富的教学资源,实现宣传部、文法学院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经宣传部、文法学院充分协商,在宣传部与文法学院共建中文专业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宣传部与文法学院再次合作,宣传部主办的《南华大学报》四版南华园副刊改版为由宣传部主办、文法学院承办,具体由文法学院张静老师担任兼职编辑,目前已出刊4期。
会上,校报社主任陈健平通报了《南华大学报 · 南华园文艺副刊》改版试刊工作情况,提出了2007年《南华大学报 · 南华园文艺副刊》办刊设想;南华大学报四版责任编辑、《南华大学报 · 南华园文艺副刊》执行主编、文法学院张静博士作办刊经验发言。宣传部副部长肖月生、文法学院副院长罗玉成分别在协议书上郑重签字。
校党委副书记赵红在讲话中指出,宣传部要加强对南华园文艺副刊的领导,守土有责。文法学院作为承办单位要切实重视和支持南华园文艺副刊的工作,努力把南华园建设成中文专业的教学基地和广大师生的文艺创作园地,建设成锻炼和提升中文专业学生能力的新平台。双方要明确权利与义务,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争取把南华园文艺副刊办成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