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文明委的统一安排,从9月10日起将对衡阳市申报省级文明城市进行测评检查。为做好迎评检查工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校园文明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1、做好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道路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扫工作,保持清洁、卫生、整齐的面貌。
2、做好家属区的的卫生工作,把房前房后、院内院外、道路、空地的杂草清理干净,垃圾清扫干净。
3、清除校园小广告、牛皮癣以及未经审批的横幅、标语、广告等,禁止乱贴乱画、乱涂乱写。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车辆违章行驶、乱鸣喇叭、乱停乱放的现象,做到文明驾驶,行车有序,停车规范。
5、师生员工要使用文明用语,模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6、要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增强防火、防盗的意识,积极抵制“法轮功”邪教,全面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要求:
1、文明城市创建是衡阳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学院、各单位要重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和动员,传达到每一个师生员工。
2、师生员工要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设施和环境,争做文明市民。
宣传部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