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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举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主题教育升国旗仪式

发布时间:2015-12-05    作者:文:学生记者 陈玉娴 龙靖/ 图:周玉林    点击: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树立宪法的威严,培养师生法治意识,早上7:00,学校在红湘校区南华广场举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升国旗仪式。全体在校校领导、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学工部全体工作人员、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全体学生辅导员及学生代表共计4000余人参加了升旗仪式。升旗仪式由校长文格波主持。

仪式开始,身着统一制服的国旗班步伐矫健地走向旗台,伴随着庄严的国歌,五星红旗在大家的注视下冉冉升起。接着,奏校歌,升校旗,两面校旗在国旗两侧徐徐上升、迎风飘扬。

副校长刘升学带头诵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尤其对教育、国家统一、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方面的与师生关系最为紧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诵读。

校党委书记邹树梁首先简要介绍了《宪法》所包涵的内容,并强调了其地位。他表示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长治久安的总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障。

邹树梁从弘扬我国宪法精神主要包括的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阐述。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他引用《宪法》第一、二条内容对社会主义本质,我国的国家性质进行介绍并表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保障了我国人民依法行使公民权利。二是要坚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强调了民族团结、平等是维护我国统一的根本政策,《宪法》序言和第四条的有关民族团结的内容为保障国家统一奠定了法律基础。三要是坚持改革开放的精神。《宪法》序言和第十八条中指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允许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经济合作的内容表明坚持改革开放是弘扬我国宪法精神的重要内容。四是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邹书记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各个时期的国情,先后对宪法进行四次拟定、四次修订的事实表示弘扬宪法精神要遵循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原则。

邹树梁还传达了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并表示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理应成为全社会法治公民的表率。他还引用康德的名言“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向大家发出倡议希望大家携起手来,树立法治意识、共同弘扬宪法精神,为依法治国做出该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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