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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人:他用法律为正义护航——记2013年湖南省师德标兵、文法学院法学副教授罗万里律师

发布时间:2013-09-16    作者:宣传部    点击:     来源:南华大学报

不知不觉中,我校文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副教授罗万里律师在三尺讲台和法律实务上已经耕耘了23个春秋。23年来,罗万里始终以法律人崇尚法治的信仰和优秀的教师人格教育学生、影响他人、服务社会,在法学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曾获得“湖南省普法先进个人”“衡阳市首届诚信人物”“南华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3年,又光荣地被评为湖南省师德标兵。

 

心怀学生  潜心育人

    听过罗万里讲课的学生,大都对他渊博的学识、严谨的逻辑、问题式的教学方式留下深刻印象。文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何余评价罗老师,说:“法学课程一般认为比较枯燥,但罗老师却讲得很精彩。他对工作严谨负责的态度和机智幽默的教学方式征服了我们。因为他深深热爱着法学,崇尚并信仰法治,在教学过程中始终贯彻正义理念,把正义的观念传递给每位法律专业的学生,也期望学生利用法律来为社会多做贡献,回报社会。在他的身上,师德得到了真正的体现。”

    所传授的知识能够得到学生的认同,其实,这是罗万里长期坚持认真备课的结果。尽管《宪法》、《行政法》、《合同法》、《债权法》等课程他每年每学期都要上,但是,每一堂课,他都会认真对待,对所讲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并把平时收集的国内外的法学界最新动态,以及自己的专业研究成果融入到讲课内容中。罗万里一直坚持把自己的讲义汇编成册,并在课前印发给学生,以有助于学生预习掌握知识重点、难点。在教学过程中,他创造运用“问题教学法”,循循善诱,一步一步引导、启发学生将重点难点问题理解透彻。此外,他会把所讲授课程分阶段进行测试,每月进行1次闭卷测试,以了解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程度,督促学生学习。正因为此,罗万里上课教学效果很好,深受学生欢迎,所授课程学生网评优秀率为100%,列入全校最受学生欢迎教师之一。

    作为“双师型”教师,罗万里注重传授学生法律实践技巧,为法学学生的司法考试、法律实践教学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指导。他经常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时间辅导学生,将自己的方法毫无保留传授给学生。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学院教风严谨、学风浓厚,文法学院近五届法学本科毕业生司法考试通过率均超过46%,远超过湖南省司法考试平均水平。更值得一提的是,由他带队指导法学专业学生参加2012年湖南省首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学院获得辩论一等奖和书状一等奖,是全省唯一获得两项一等奖的辩论队,让省内以法学为传统优势学科的高校刮目相看,而他个人也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敢闯新路  严谨治学

    罗万里治学严谨,在科研上勇于探索、敢闯新路。他选择了别人不敢轻易涉足的两个热点研究方向:行政公益诉讼和新闻法学,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尤其,新闻法学研究侧重于从法律的层面研究新闻权利,而不是从政治的层面上去倡导新闻自由,没有可以借鉴的模本,属于开创性的研究,已经处于我国同类研究第一方阵。历经十三年的潜心研究,八易其稿,他已经独立撰写完成了《新闻传播法理学》、《新闻权利冲突论》两本专著,共计70余万字。《新闻传播法理学》已与光明日报出版社签订出版合约。

    近年来,他在《法学杂志》、《求索》、《湖南社会科学》、《船山学刊》、《行政与法》、《学术界》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6项,其中2013年获得教育部基金规划一般课题1项,2012年获得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基金重点资助项目1项,2011年获得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立项资助一般项目1项。

    作为学院副院长,罗万里同时承担了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管理工作。他主持院行政工作期间,创造性制定了符合学院学科建设的文件--文法学院学科建设十八条,抓住了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牛鼻子”, 理清了学院建设和发展的思路。为了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他始终以办公室为家,没有休息日、没有节假日,却从未拿过加班费,甚至有时出公差,都是自己掏钱,不找学校报账。作为后发学院,文法学院实现了“四个突破”:师生获奖等级、教师课题等级、核心论文刊发篇数、科研经费金额"四个突破"

                             服务社会 用法律为正义护航

    崇尚法治、信仰法治、依靠法治、维护法制,一直是罗万里作为法律人的追求与梦想。他在做好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之外,利用自己的法学专长,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

作为首席法律顾问,罗万里坚持把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作为最高目标,刚正不阿、仗义执言,为维护学校利益积极提供法律支持。近年来,他以自己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依法抵制了部分行政机关对学校违法处罚行为,创造性地健全了学校采购的招投标制度,义务为学校处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100余件。去年,某行政机关拟对学校某事项进行行政处罚400万元,罗万里加班加点认真研究案情,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出了处罚主体不合法,定性不准,应予以撤销的意见,经过多方协调,最终,该意见被行政机关予以采纳,为学校避免了损失。

    在他专职和兼职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期间,无论是重大经济活动纠纷,还是一般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无论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还是师生个人的法律援助,他都热情接待,有求必应。他竭尽全力维护学校利益,任劳任怨,最大限度避免学校损失,却从未收取过一分钱的劳务费。当有人对此不理解,甚至说风凉话时,他说:“我是学校的法律顾问,更是学校的一名职工,依法维护学校利益是我作为法律人的基本职责,也是作为一名南华人应尽的义务。”

    在利用法律维护学校利益之余,他把眼光投向了更广阔的社会。他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投身于社会法律公义的维持。他担任了多家单位的学术兼职、律师兼职,2005年至今,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举行法律讲座40场,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开展义务司法援助和培训,得到了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的感谢和充分肯定;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弘扬法治文明。近年来,他成功策划和启动状告某市财政局购买公车纳税人诉讼案,这是在新中国建立以来首例纳税人诉讼案;策划和启动状告某市国资委促其维护国有资产案;策划并启动状告湖南省环保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三部门拯救欧阳海灌区案,维护了当地生态,等等。这些成功的案例积极推动了公益诉讼制度的创建和实践。他推崇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获得了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100余家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扬,为推动法治进程作出了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贡献。

责任编辑:陈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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