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随着天气转冷,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出现散发、局部多发病例。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衡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重点人群、重点活动和重点场所等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认真做好重点人群的信息摸排、跟踪服务等工作。
1.减少不必要外出。各单位要做好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外出,尤其是不前往境外或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外出,提倡有条件的师生员工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时要积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工作。必须前往境外或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时,师生员工必须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请假备案”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外出。
2.主动报告重点人群返衡返校信息。凡是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在回国前以及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师生在返校前,都要主动向本单位和所在社区报告,由各单位报告给党政办(李燕,13203091499),同时按照衡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工作。
3.做好重点人群返衡返校的跟踪服务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要准确掌握重点人群行程信息,及时和学校疫情防控办与相关二级单位沟通。相关二级单位要强化责任,热心服务,做好重点人群观察期间的生活等服务工作。
二、切实加强大型会议等重大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大型会议等重大活动的审批与管理制度。按照衡阳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强化活动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重大活动尤其是有校外人员参加的重大活动的审批与管理。负责举办或承办的二级单位要及时向学校请示、报告,获得批准后,在活动开始前10天制定相关会议、活动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报学校防控应急办曾国(13907341590)审批,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应急办报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做好重大活动人员身体状况监测。对参加活动人员尤其是校外人员,做好健康信息收集和初步排查,有异常情况者不得参加活动或从事相关工作。凡参加活动前21天内有出境史的;参加活动前15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史、旅居史,且无法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查阴性证明的;属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居民健康码不是绿码的等情况之一者,均不能参加。
3.重大活动期间做好通风、佩戴口罩、拉开人员间隔距离等防疫措施。
三、持续做好重点场所管理。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大门管控及食堂、电梯、图书馆等重点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杀工作,积极做好学校应急物资储备。各单位做好本单位重点场所的通风和消杀工作,做好本单位应急物资储备。
特此通知。
附件:衡阳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疫情防控办
2020年11月9日
衡阳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根据10月30日市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调度会精神,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凡境外入衡返衡人员,均实行“入境口岸城市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入衡返衡后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次核酸检测”;
二、凡近14日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者,入衡时均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
三、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必须经疫情防控管理人员评估具备单人单间和独立卫生间等条件,由本人或家属书面申请,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可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健康监测、人员监控、核酸检测采样到户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