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位党代表:
根据《南华大学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1】43号)文件的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向各中共南华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集中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主要范围。代表应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奋斗目标,围绕“夯实人才队伍建设之基”,“把人才培养做实、把科学研究做实、把服务社会做实”,“走强化内涵发展之路,加强专业建设、加强学科建设、加强ESI排名建设”等主题,就学校党的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综合改革等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为主线提出提案。
(二)提案的主要方式。正式代表通过填写《中国共产党南华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提案表》(见附件)来提出提案;每份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后,须有五名(含五名)以上的正式代表附议。
(三)提案的基本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党代表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各位正式党代表要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提案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形成高质量提案。
提案须一事一案;撰写提案前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提案表》中题目、案由、分析和建议的表述应简练、准确,并应提出切实可行解决举措和方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代表填写好的提案表(书面版)于6月24日前,交至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雷秀岚,电话:8160513,15173441376
办公地点:西苑一办公楼7楼西头。
中共南华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