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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春:学习新《党章》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2016-06-24 17:16 离退休服务中心第一党支部 高玉春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离退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广大党员进行新《党章》的学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发出的号召、提出的重要要求。他指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应尽的义务和庄严责任,对强化全党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要以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颁布为契机,在全党兴起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热潮。”

党员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由党所肩负的使命决定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具体而言,就是要有为实现共产主义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坚定信仰,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建功立业的崇高境界等。这是党员思想上入党的集中表现,也是区别于一般群众的根本标志。

当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实现党的最终目标的必经之路。每个党员都要为党的战略任务履行好党员应尽的义务。党章第三条规定了党员履行的八项义务:一是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本领的义务,二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三是践行党的宗旨的义务,四是遵纪守法、执行党的决定的义务,五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义务,六是用于批评、敢于斗争的义务,七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义务,八是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舍身报国为民的义务。自觉履行这八项义务,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每个党员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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