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在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习近平同志提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毫无疑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实现国家富强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实现国家富强之路上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由此可见,为了真正实现国家富强,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就要求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要求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真正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简而言之,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然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实现民族振兴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今天,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持续、稳定、高速的经济增长,不仅为中国自身和平崛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为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带来了发展机遇。然而,从实现民族振兴的国内外环境来分析,我们机遇良多,但挑战也不少。就国内环境而言,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民族团结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国内宗教极端势力问题等危害不断;从国际环境来看,随着国际局势深刻变化,中外贸易摩擦、恐怖活动、网络安全等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综上所述,无论是经济发展的转变,还是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无论是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增强民族团结,保障国内安定与和谐,还是积极应对国际局势,增强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必然要求积极推进依法治国。一句话,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三、实现人民幸福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无数人民群众的力量汇集成了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同样,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的为人民造福。”为人民造福需要我们主动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更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目前,我国已经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的新时代,但是仍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城乡收入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公平,民主法治建设有待加强,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颇多,这些都不利于提升人民的幸福感。为此,必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总而言之,实现社会公正、民心稳定、人民幸福的关键还是法治。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之,中国梦是国家富强的梦,是民族振兴的梦,更是人民幸福的梦,这一梦想的实现必须依靠法治来为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