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王柯敏
2015
年9
月1
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把各位书记、校长请到一起,举办一年一度的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研讨班,主要任务是,围绕“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推进大学章程建设与实施”这个主题,深入进行研讨。
友志副省长一直高度重视办好高校领导干部暑期研讨班,每年都亲自确定研讨主题,亲自审定研讨方案,亲自出席研讨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今天,友志副省长又专门调整日程安排,挤出时间前来出席研讨班,稍后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当前,全省高校正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严三实”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抓住了党员干部做人从政的根本,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准则,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蕴含着严肃的政治追求、严格的组织原则和严明的纪律要求。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根本在于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就高校来讲,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把践行“三严三实”,同推进章程建设与实施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三严三实”强调讲规矩、守纪律,而大学章程建设与实施着眼于订立规矩、执行规矩,两者的精神实质都是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头。可以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大学章程建设与实施奠定了思想基础、提供了可靠保障;推进章程建设与实施,为高校践行“三严三实”提供了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因此,厅党组经过研究并报友志副省长审定后,明确将“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推进大学章程建设与实施”作为本次研讨的主题。下面,我围绕这个主题,谈三点意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站在“三严三实”的高度,深刻认识章程建设与实施的重要意义
推进章程建设与实施,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教育部去年5月专门印发文件,对章程建设与实施做出了全面部署。袁贵仁部长在今年全国教育工作会上强调指出,全国所有高校必须在2015年年底之前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从我省来看,总体进展顺利,势头良好,目前绝大部分高校已完成章程初稿的起草,43部章程已通过核准,“一校一章程”格局有望提前实现。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个别高校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着图应付、走过场的错误思想;少数高校对这项工作抓得不实,章程质量不高,与学校实际结合得不紧密,没有反映出学校特色,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还有一些高校在章程通过核准以后,存在“过关”思想和松懈情绪,后续的实施跟进得不及时、不到位。这些思想和行为,是不符合“三严三实”要求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不严不实”的体现。大家要站在“三严三实”的高度,深刻认识章程建设与实施是一项长期的根本性任务,对于高校从严从实治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章程建设与实施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今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我读了以后,深受教育,很有收获,对依法治国方略有了新的更深层次认识。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结合全省教育工作实际进行思考,我感到,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种种障碍,党风、政风、行风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教育管理领域的一些矛盾纠纷,很大程度上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密切相关。在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秉持法律准绳、用好法律重器,在法治框架下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就高校来讲,章程是学校内部的“母法”,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是法治精神、法治模式和法律条规的重要体现和具体延伸。高校推进依法治校,必须要加快推进章程建设与实施,依法制定好大学章程,严格按照章程办学治校,在法治框架下构建科学治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制度机制。
第二,章程建设与实施是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主要经历了4个阶段:一是恢复阶段,大致从1977年到1988年,标志性事件是恢复高考,重建高等教育秩序;二是巩固阶段,大致从1989年到1998年,主要是致力于为国家培养精英人才,高等教育职能进一步向科研、服务和文化等领域拓展;三是外延扩张阶段,大致从1999年到2009年,标志性事件是大学扩招,高校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张,办学条件也得到了极大改善;四是内涵发展阶段,大致从2010年起,到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主要任务是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梳理高等教育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出,高等教育发展始终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呼应、同向同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是我们办高等教育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律。当前来讲,国家“五位一体”建设的总体任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强调要“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虽然,不是每一所大学都能办世界一流大学、建世界一流学科,但是,每一所大学都要坚持“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围绕“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总体目标,争取在所在层次、所在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同时,从高等教育自身来看,正在经历从“以量图大”到“以质图强”的历史性转变,发展方式面临重大转型,改革也步入了深水区。因此,我们必须加快推进章程建设与实施,以大学章程来引领改革方向、推动改革进程、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高校内外部关系,落实办学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校内顶层设计,整合办学资源,提升办学效益;进一步破解体制机制束缚,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办学活力。
第三,章程建设与实施是提升高校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全省各高校注重加强管理,挖潜增效,以较低的投入水平,支撑了规模和质量在全国排名相对靠前的高等教育体系。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相继开展思想作风整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高校的思想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明显好转,内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但是,也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基建项目建设违规、财务管理不严、违规选人用人、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对学术不端行为监管不力、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境)、办学行为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部分高校均不同程度存在,个别高校的个别问题甚至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于部分高校,但反映出一定的代表性,对于全省高校而言具有重大的警示作用。各高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总结反思,切实从问题和案件中汲取教训,从而使大家更加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对于存在问题苗头的干部,要及时扯扯袖子,进行告诫提醒;对那些已经偏离正确轨道的干部,要大喝一声,敦促其悬崖勒马;对于那些仍然不收手、不收敛的干部,要坚决查办、严肃处理。要着眼长远,以章程建设与实施为契机,加强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堵住产生问题的漏洞。
二、秉承“严”与“实”的精神,抓住章程建设与实施的关键发力
通常认为,法治就是“良法善治”,“良法”是指制定有良好的法律,善治就是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与此相对应,大学要立足“良法”来制定章程,着眼“善治”来实施章程。这里面,既包含有价值追求,也包含有程序规定。我理解,最终可以归结到“严”与“实”上来。“严”就是章程建设要严谨、章程实施要严格,从而不断完备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实”就是章程建设要突出实用,章程实施要讲求实效,增强章程的针对性、可行性,使章程真正成为高校办学治校的基本遵循。具体来讲,要把握住以下几个关键点。
第一,贯穿依法治校主线。在去年的高校暑期研讨班上,我曾强调过,高校要树立和落实依法治校理念。一年来,全省高校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总的来说,依法治校才刚刚起步,未来还任重道远,必须持续发力,常抓不懈。特别是在章程建设与实施中,要全面贯穿依法治校主线,使法治真正成为我们治校办学的基本方略,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习惯。要通过章程建设与实施,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彰显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促进全校师生发自内心地信仰法律、尊崇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要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办学,按法律依据来订立制度,用法治思维来谋划决策,以法治手段来实施管理、推动工作。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关键是坚持依法用权,就是要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行使权力,不逾越边界,不突破底线,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按规则和程序行使权力,该报告的要事先报告,该集体研究的要集体研究,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秉公行使权力,出以公心,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不因好恶亲疏而区别对待;要敬畏权力,审慎用权,一手握权力,一手握戒尺,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第二,突出师生主体地位。人本精神是大学教育的核心理念。据我了解,有些高校为了突出师生的主体地位,把“教师”与“学生”这两章摆在章程靠前的位置,这种理念和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但更重要的一点,要通过大学章程建设与实施,把人本精神贯穿到学校各项工作当中,促进大学回归“学术为魂、育人为本、师生为重”的本位。
办学要坚持以教师为本。哈佛大学前校长科南特曾说过:“大学的荣誉不在于它的校舍和人数,而在于它一代又一代教师的质量。一个学校要站得住,教师一定要出色”。作为书记、校长,我们要把教师作为办学的第一资源、治校的第一依靠,尊重教师、爱护教师、优待教师。这方面,厦门大学创始人陈嘉庚先生给我们树立了榜样。陈先生在学校成立庆典上说:“独是师资一项,最为无上第一要切。以诚挚待教师,又以优俸酬其劳”,并且说到做到,在经费极其紧张、办学举步维艰的情形之下,坚持以优俸酬劳教师,且“按月必交,无缺分毫”,真正体现了以师为本的办学理念。也正因为如此,厦门大学在建校之初就荟萃了林语堂、鲁迅等众多大师。反观当下,一些高校在收入分配、教学科研项目立项、资源配置等方面,非但没有优待教师,反而忽视教师的正当利益诉求,这是严重违背教育规律的。各位书记校长要真正在工作上关心教师,为他们提供发展的平台和干事的舞台,让优秀教师得到应有的表彰和奖励;在生活上爱护教师,优先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多为他们在看病、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排忧解难;在情感上贴近教师,多与教师交流,多对他们的工作表示欣赏和鼓励,使他们感受到温暖、接受到正能量,从而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宿感,让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对教师的管理既要严格,也要人性化。高校培养人才主要是通过教师教学来完成的,学校应当给予教师充分的自主权利,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充分施展个人才华,这样课堂才会有活力,教学效果才能得到提升。如果过分强调对教师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往往会扼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导致教师疲于应付,循规蹈矩地进行低水平、重复性教学活动,甚至会引发教师的反感。
教学要坚持以学生为本。长期以来,我国学生在学校中处于被动地位,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由校方设计安排好了,学生的任务就是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按部就班地完成学业。这种教育模式,反映在教学上,就是课堂上以教师为中心,教师以“灌输”的方式教,学生作为“接收器”被动去学;反映在管理上,就是重管理、轻服务,忽视了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潜能。实践证明,这样做虽然有利于维护学校教学和管理秩序,却抑制了学生的兴趣和潜能,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我们要打破传统定式,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人格和尊严,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使他们成为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主角。要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中心地位,在课程安排、教师调配和学习模式等方面给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相互之间的思想碰撞和对话互动,构建教学相长、亦师亦友、相伴同行的新型师生关系。比如,剑桥大学规定,学生如果学有余力,从第二年开始就可以与导师进行一对一的快速学习,参加实验研究。我们也可以借鉴此类做法,在教学中给学生更多的参与机会,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要在学校管理中落实以学生为本,不能仅仅把学生当作管理对象,不能只图自己方便省事,而要把学生作为一方治理主体,平等地协商共治,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听取学生意见,了解学生诉求,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特别是在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方面,要多站在学生的立场,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比如,各高校目前正在陆续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在宿舍安排方面,有些高校通过开通网络等方式,让学生自由选择宿舍、自主“组阁”室友,这就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具体表现。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只要我们用心去做,都是不难做到的。而且我相信,大家在学生身上花的功夫越多,从学生那里得到的认同和支持也会越多,不但不会增加工作量,反而会提高管理效率。要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及权益救济机制,畅通学生反映诉求的渠道,规范学生申诉处理程序,及时化解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这样不仅可以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而且可以通过理性沟通,有效疏解学生的对抗、偏执等不良情绪,增进校园和谐。
第三,明晰办学定位。办学定位是高校的办学行动指南。大学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是对高校办学活动的顶层设计,也是办学理念、办学思路的集中体现。要通过章程建设与实施,从宏观制度层面明晰高校办学定位,并将其作为总的遵循,一以贯之的落实到办学活动之中。
要因校制宜、找准定位。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当前,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正在着力推进地方高校转型发展改革试点。有些同志认为,现在强调地方高校转型发展,那么我这个学校的办学定位就是应用型,这种认识带有一定的片面性。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是高等教育分类发展指导思想的具体实践,实质上是推动高校以需求为导向,紧密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来办学。在向应用型大学转型的大方向之下,我们仍然要坚持分类发展、错位发展,进一步明确各个学校的办学面向、发展目标,走差异化、个性化发展道路。高校要客观分析自身的实际情况,包括区域位置、行业背景、办学历史、办学基础、学科专业、师资力量、经费来源等因素,准确研判高等教育发展的长远趋势,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科技和文化的需求,科学确定自己的办学定位。如果不把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办学面向、发展目标等问题考虑清楚,而纯粹是为了转型而转型,将会南辕北辙、适得其反。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着手研究制定指导高校分类发展的指标体系,初步的设想是,对全省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评价,鼓励和支持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水平、争创一流。
要保持定力、办出特色。办学定位一旦找准了,就要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要为外界干扰所动摇,不要因为学校领导变动而更改,更不能急功近利、反复折腾。只有坚守正确的办学定位,扬长避短,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积淀和凝炼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实践当中,一些高校本来行业特色鲜明,在业内的声誉也很好,却盲目追求办多科性、综合性大学,一味强调学科门类齐全,结果摊薄了办学资源,稀释了办学特色,甚至把多年积淀的老家底都弄丢了;有些高校不顾实际盲目跟风,什么专业热门就办什么专业,导致办学严重趋同;还有少数高校“攀高、求大、尚名”,把大量的功夫花在了升格、更名等方面。这些做法,都是办学定力不足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希望大家以此为戒。
第四,理顺五大关系。大学章程的建设与实施,实质上就是对大学治理中各方关系进行合理调整和科学划分,重点是理顺五大关系:
一是理顺学校与政府的关系。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和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下,我国政府管理高校的权力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缠绕在一起,存在着职能交叉、错位越位的现象。政府代办了许多本该由学校自主决定的内部事务,学校也把一些本该独立承担的责任上交给了政府。推进大学章程建设与实施,必须厘清政府权力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边界,确立高校的办学主体地位。去年,省教育厅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逐步把人员选聘、职称评审、专业设置调整等办学自主权下放到高校。同时,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厅委机关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三个清单”,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规划引导、公共服务和运行监管,把该管的事情管好。各高校要以章程建设与实施为契机,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和组织构架,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确保高校办学自主权规范有序运行,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二是理顺学校党委与行政的关系。核心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普通高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从法律层面确认了这项根本制度。去年10月,中央又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重申并完善了这项制度。从20多年的的实践来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为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现科学健康发展,确保大局和谐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们推进章程建设与实施,绝不允许否定和动摇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是要把这项制度作为根本制度写入章程之中,落实到实践当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目前,省里正在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本校的实施细则。我认为,正确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把握好两条:其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上的领导,包括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加强大学文化建设;二是组织上的领导,包括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管理干部和人才工作,领导群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三是决策上的领导,就是讨论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需要指出的是,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绝不允许搞个人说了算。其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来执行。书记与校长都要从事业发展大局出发,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补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这样才能正确地执行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三是理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学术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大学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职能,主要是通过学术活动来实现的。同时,大学内部事务繁多,需要通过行政管理来维持正常运转。因此,高校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既分工明确、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二者关系平衡和谐,学校才有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行政权力主导的现象,学术权力被弱化、边缘化。改变这种状况,需要通过章程建设与实施来理顺关系。一要突出学术管理的中心地位,行政管理要围绕学术管理来提供保障和服务,如果行政管理偏离了这个中心,就会出现管理“越位”,进而导致学校“泛行政化”。二要还权于学术机构。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将学术事务交于学术机构管理,由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能,行政管理不能越界干涉学术事务。三要促进学术本体的回归。抗战时期,西南联大在血雨腥风之中缔造了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的传奇,被西方国家赞誉为“中邦三十载,西土一千年”,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西南联大视学术为“大学之生命”,视教授为“大学之旗帜”。我们要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模式,改变过去大多由“双肩挑”干部主导学术管理的状况,逐步提高专职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术机构中的比例,促进学术回归本体,防止党政职务和学术地位之间“通兑”。
四是理顺学校与院系的关系。学校与二级院系的关系,比较理想的模式为:学校“掌舵”,院系“划桨”。但从实际来看,高校的管理权主要集中在校级层面。一些同志反映,某些高校的二级院系,连买盒粉笔之类的零星开支也要找学校有关部门去审批。这种集权管理模式,严重抑制了院系办学主体作用的发挥。现在,我们倡导高校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就应当在章程建设与实施中得到贯彻和落实。制度层面上,要确立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明确院系的办学自主权;实际运行中,要注重构建和落实“重心下移、办成实体、自主治理、自我发展”的院系自主办学机制。例如,在经费管理方面,学校可以对院系实行经费包干,全成本核算,院系享有自主的经费分配权、使用权;在人事制度方面,可以在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院系更多的自主空间。
五是理顺学校与社会的关系。今天的大学已不纯粹是“象牙塔”,不可能独立于社会之外而求得发展。一方面,大学要主动服务社会。纵观世界,几乎所有的著名大学都把服务社会作为办学的核心理念。比如,斯坦福大学提出“立志创造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知识”;麻省理工学院提出“要最好地为国家、为世界服务”等。我们要通过章程建设与实施,更好地树立和落实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主动对接社会需求来办学,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支撑社会发展,用创新性科学研究带动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大学要面向社会办学,建立健全与社会的沟通互动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办学。目前,部分高校已建立了理事会或董事会,但实际运行效果还不太理想,存在定位不清、职责不明和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各高校要尽快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建立健全高校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会在加强社会合作、扩大决策民主、争取办学资源、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此外,还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社会公众对高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三、强化“严”与“实”的举措,以章程建设与实施引领高校科学发展
大学章程建设与实施,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要坚持严的标准,采取实的措施,建设好、实施好大学章程,将大学章程的精神贯彻落实到高校办学治校各个方面,以章程建设与实施引领学校科学发展。
第一,加快完善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大学章程作为学校的纲领性文件,往往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原则性,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大可能事无巨细都做出详细的规定。因此,必须以章程为总纲,统领高校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实现大学章程从文本走入实践,真正发挥其作为治校重器的作用。一要坚持配套制度建设与既有制度清理并举,确保校内制度的统一性、匹配性。一方面,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将大学章程的规定细化、实化、具体化,使各方面、各环节的规章制度相互衔接、彼此配套,确保每一个领域都有章可循。例如,章程中对人才培养做出的原则规定,需要通过制定学生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学位评定和授予等多项制度予以规范,在这些制度之下,可能还要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另一方面,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制度,要立即废止;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要及时修订完善;对还存在制度空白的领域,要尽快订立制度,堵住管理漏洞。二要坚持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并重,确保校内制度的严密性、可操作性。既要规定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又要规定以什么方式、按什么程序来做;既要对事前防范做出严密的制度安排,又要完善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机制;既要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要明确规定违反制度该怎么问责处理。
第二,着力构建依章程治校办学的格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不仅要制定好章程,做到“有章可依”,更要全面实施到位,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形成“照章办学”的局面。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尚未完成章程制定的高校,要组织精干力量,抓紧抓实制定工作,切实发扬民主,集中广大师生智慧,高质量地制定好章程文本。章程已通过核准的高校,要明确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工,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原则,务实推进大学章程的贯彻实施。要加强章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站、校报、宣传橱窗等媒介,广泛宣传章程;通过编制发放辅导读本、举办专题讲座、召开教代会等形式,深入解读章程,使章程的理念、精神和内容为全校师生所熟知,以此增进师生对章程的认同感、尊崇感和敬畏感,为章程实施扫清思想阻碍。要强化刚性约束,加强监督问责。高校要指定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在做出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要依据章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纠正违背章程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校长作为章程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章程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专门报告。省教育厅将充分尊重各高校的章程,尊重各高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规范管理。同时,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要加强指导和督查,推动高校全面实施章程。
第三,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们一直讲,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何谓生命线?字面上的解释为“维持生存发展的最根本因素”,我理解,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如果一所大学没有起码的办学质量,那它必将会被淘汰,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今年,全省高校招生录取率统计数字为85.4%,剔除已报名却放弃考试的学生,实际参考学生的录取率已超过90%,而在被录取的学生中,还有部分学生不会去报到入学,一些学校已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生源危机”。但我要告诉大家,“生源危机”的本质是“质量危机”。考生不选择你那所大学,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学校没有办好。人家的孩子花上好几万块钱,耗费3到5年大好时光,却不能学到真正有用的东西,为什么还要来上大学呢?所以,我们要有忧患意识、危机意识,真正把质量当作生命线来抓,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从目前全省的实际情况来看,高校人才培养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外部需求脱节,导致人才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这主要表现在一边是企业“用工荒”,一边是大学生就业难。二是内生动力不足,教育理念、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教学条件、实验设施以及师资队伍水平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才培养的要求。大学章程作为顶层制度设计,是引领大学办学的统帅和灵魂,要始终聚焦人才培养第一要务,全面落实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着力构建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和支撑体系,推动高校人才培养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要更新人才培养理念。进一步强化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核心任务,摆在首要位置,资金分配、项目建设和资源配置优先满足人才培养的需求。进一步强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的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素质为要、能力为重,既要传授学生知识,又要塑造学生的品格,还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强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理念,深入跟踪调查毕业生就业状况,准确研判人才供需形势,将社会需求信息及时反馈到人才培养环节,不断增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度。
二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社会需求、生源多样化和差异化的特点,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高质量、特色化的课程体系。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省高校要因势而动、顺势而为,制定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方案,加强众创空间和创客文化建设,积极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支撑。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知识不对称被打破,传统课堂教学方式被颠覆,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越来越多样化,学习环境也从相对封闭走向更加开放。高校要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推行探究式、启发式教学,推动教学重心从知识教育向思维教育转变,从“授人以鱼”向“授人以渔”转变。
三要推进协同育人。推动高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吸引社会上更多优质资源投入到人才培养上,这既能密切对接社会需求来办学,又能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一件多方共赢的好事。近年来,全省高校在推进校地、校企、校所联合培养人才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普通高校产学研合作、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加强合作平台建设,推进高校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深度合作、协同育人。省教育厅将在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立项、专项经费安排等方面,对协同育人工作成效突出的高校予以倾斜性支持。
第四,切实规范高校内部管理。这个问题,去年我们专门研讨过。这里,我从大学章程建设与实施的角度,简要地点几个关键的领域。一要加强科研管理。重点要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科研立项公开竞争机制,加强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切实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建立科研诚信档案,严肃惩处学术不端行为。二要加强财务管理。重点要改革预算方式,严格预算刚性,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报账审批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从今年起,高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情况必须经校内审计部门或者委托独立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报告要报送我厅备案。三要加强基建管理。从近年来曝光的案件看,基建管理一直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高校要坚持民主科学决策,认真做好新建项目可行性论证,不要盲目上马建设项目;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的招投标程序,强化对串标、围标和“提篮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投资控制,提高基建管理水平。四要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是规范招生和收费,特别是有偿招生的问题和单独招生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社会和家长反响比较大。希望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招生自律机制,不折不扣地执行招生政策,严格依规依程序招生。否则,一旦在这方面发生问题,无论涉及到哪个学校,也无论涉及到哪个人,省教育厅都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此外,随着新学期陆续开学,教育收费正是目前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各高校要严格执行省里制定的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禁止违背学生意愿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禁止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同时,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开学之初,事情很多,各位书记校长都很忙。但是再怎么忙,也请大家时刻牢记自己是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今年以来,国家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震惊全国,也给高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全省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这里,拜托各位书记校长亲自抓好几件事:一要狠抓“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平安高校”建设及综治考评等制度的落实;二要狠抓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稳定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三要狠抓校内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清理整治。从今天开始至
9
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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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安排14位厅委领导分别带队,到所有市州和部分高校进行开学检查,另外还会派出若干个小组开展暗访。我们一定要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继续确保全省高校大局平安稳定。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