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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    文字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3-09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3年6月29日)

中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当前,我省正处于凝心聚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对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凝聚起加快实现小康梦、两型梦、崛起梦的强大力量,不断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等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建设廉洁政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进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作为总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照镜子”,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治治病”,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求人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切实体现从严治党的要求。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的目标,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要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之风;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重点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等问题;要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遵守党章和廉政准则,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强化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省委常委会及成员要带头抓作风建设,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过硬作风和表率行动为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榜样。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带头学习教育、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工作格局。

二、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抓住关键、找准要害,把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聚焦作风建设,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围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查找和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查找和整改在理想信念、思想意识、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不振、意志消沉、得过且过的问题;思想保守、不思进取,创新意识不强、改革动力不足、发展思路不清的问题;贪图享受、及时行乐,情趣低俗、玩物丧志的问题;纪律松懈、慵懒散漫,拈轻怕重、不愿吃苦出力,回避矛盾、不敢较真碰硬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锐意进取,勤奋务实,敢于担当,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二是查找和整改在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本位主义、大局意识不强,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亲疏论是非、拿原则做交易,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省委和本地本单位领导集体的形象和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令畅通,切实形成同心谋事、团结干事、奋力成事的生动局面。

三是查找和整改在调查研究、科学民主决策、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和纠正调研走马观花、工作蜻蜓点水、办事虎头蛇尾等浮于表面的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生搬硬套,制定决策不切实际,拍脑袋决策、盲目蛮干等脱离实际的问题;贪图虚名、弄虚作假、急功近利、哗众取宠、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华而不实的问题;在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接地气、通下情,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是查找和整改在学风、文风、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和实际相脱节的问题,认真纠正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照抄照搬、不求实效的问题;集中治理各类会议、节庆、文件简报、检查评比表彰、领导小组和各类协会、学会过多过滥等问题,减少一般性会议、事务性活动和迎来送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学以致用,不图虚功、真抓实干,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经济建设主战场,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五是查找和整改在规范用权和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敷衍塞责、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脱离群众的问题;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相互争权夺利,分配项目资金暗箱操作,办事索拿卡要,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等滥用职权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

六是查找和整改在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和超编、超标配备车辆,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反规定配备秘书,以及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规范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机关正常司法活动,以及经商办企业、私设“小金库”、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等行为;坚决防止和查处打牌赌博、作风不检点、道德败坏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廉洁奉公,勤俭办一切事情,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是查找和整改在干部任用管理、培养选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跑官要官”、封官许愿,“跑风漏气”,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选人用人,在提拔任用干部上说情打招呼,干预下级或基层单位干部任免等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五湖四海,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个人环境。

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在哪里出现的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动真格、见行动、求实效,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掌握方法步骤

省委常委会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今年7月,省委常委会将召开专门会议,总结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省委常委建立联系点,示范带动推进全省教育实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7月初开始,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2014年7月基本完成。第一批为省级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第二批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省属高等院校、省管企业,省垂直管理单位市、县分支机构。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在第一批活动开展期间,参加第二批活动的单位要提前谋划,对照中央要求与省委部署,结合实际抓紧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着力整改问题,做好准备工作。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每个批次、每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着重抓实3个环节,每个环节可交叉进行。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搞好学习宣传、思想武装、征求意见和深入实践。抓好思想发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动员部署。动员会议时间及安排要提前向群众公布。动员会议后,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组织学习讨论。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中央编发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读本。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学习党章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讨论,积极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注重向身边的典型学习,邀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联系服务群众作出表率的优秀基层党员干部介绍经验。充分征求意见。开展“访基层群众,问干部作风”意见建议征集活动,通过“单位内部找、督导组实地查、基层群众提”,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注意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向他们通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梳理反馈,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结合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全面实施“三推进两公开”,即推进领导干部蹲基层、机关干部结穷亲、在职党员进社区,公开机关单位办事程序和服务标准、公开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帮助化解难题。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站、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三有两评”、乡镇干部“一人学一技”等经验做法,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探索建立发挥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机制。采取“双联”帮扶、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方式,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帮扶困难群众。要注重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重点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谈心谈话。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思想、交流情况,互相提醒帮助。督导组要在一定范围内找党员、干部个别谈话,全面了解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查摆问题,严格党性分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评价,评价情况要采取适当形式反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班子成员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起好带头作用。自我批评,要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防止避重就轻;相互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对批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搞无原则的纷争。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督导组的同志要到会指导,开展点评。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召开。会后,在规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一会四评”的方式,组织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治理,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活动成果。要抓住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问题,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实行一把抓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及时整改、逐项落实。凡是能够及早解决的就尽快解决,凡是能够自身解决的就不要上交问题,即使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

坚持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职能作用,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查办违纪案件等结合起来,从活动一开始就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深化财政体制、审批体制、决策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简政放权,突出解决在服务群众、社会管理和执法监督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正风肃纪要注意把握好政策界限。

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注意把中央和省委要求、实际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制度。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本着于法周延、于是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着力构建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要健全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住村(社区)入户、接访下访等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在规定权力运行方面,要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要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办公用房和住房以及秘书配备等管理规定,建立完善“三公”经费使用和审计公示制度、领导干部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管理制度等。在整治文山会海方面,要出台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有效措施,健全完善办文办会审核备案管理、文件定期清理等制度。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要研究制定加强一把手监督的具体意见,建立严明群众工作纪律、严格干部作风问责等方面的机制。在规范选人用人方面,要完善落实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各项规定,健全完善体现作风导向、强化作风约束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体现群众路线的科学考评机制,努力把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确保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带出好的作风。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

抓实教育实践活动,既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统筹安排好每个批次、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鼓励探索创造,灵活安排各个环节工作,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召开总结会议,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总结会议结束时,要对党委(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各项任务要求结合起来,与做好稳增长、强保障、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引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结合起来,使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全党关心,社会关注,群众期盼。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取得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双重管理单位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配合。省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纪检、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关键环节的推动和突出问题的解决;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调查研究、督促指导,“解剖麻雀”、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要以好的作风抓实活动,不搞文山会海,不滥发资料简报,不搞层层检查评比,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二)强化督促指导。省市县三级党委分别派出督导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下属单位派出督导组,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和全程指导。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对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以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要进行重点指导。要坚持以上带下,注意抓好县以下基层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防止和克服降低标准的倾向。对领导班子中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以邀请他们参加集中学习、列席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注重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要注重引导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舆论监督,通过案例分析、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现、挖掘和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成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每个批次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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