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党政办校友联络办和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4月26日,湖南省民政厅下发文件,同意我校筹备成立南华大学校友会。这是我校校友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校友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校友会的登记工作得到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衡阳市民政局和广大校友的关心和支持。 在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筹备成立南华大学校友会的函》文件中,民政厅还就我校校友会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学校在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南华大学校友会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筹备工作完成后,再向省民政厅申请成立登记。 目前,党政办校友联络办正就筹备召开南华大学校友会员代表大会等各项事项积极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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