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督查组:
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属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部署,我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从2009年3月中旬开始,到4月下旬基本完成。为确保工作落实,现就这一阶段指导检查要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情况;
2、实施方案的制定是否切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是否做到规定动作出新、自选动作出彩、整个活动务实,指导性、操作性、针对性如何,是否突出实践特色和落实群众参与要求;
3、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的情况。
二、思想发动
4、召开动员会的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活动的情况,是否做到全覆盖,党员参与活动认识是否到位;
6、开展“千名党员建言献策”和“科学发展大家讲”活动的情况,党员参与面是否达到90%以上,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分类归纳整理并及时上报;
三、学习培训
7、学习资料下发情况;
8、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的情况;
9、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情况;
10、开展“四讲”(讲学习心得、讲调研成果、讲学以致用、讲提高能力)活动的情况。
四、专题调研
11、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步伐”确定调研课题和开展调研活动的情况;
12、撰写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交流转化的情况。
五、开展讨论
13、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步伐”这个主题,结合学校的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实际,广泛开展讨论的情况;
14、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的情况。
六、舆论宣传
15、上下沟通、联系,信息报道和新闻宣传工作情况。
七、边学边改
16、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
各单位要按照上述指导检查要点,认真安排好第一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督查组要根据上述要点,逐项进行指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