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两学一做>>院部动态>>正文
【船山学院】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开展“两学一做”集中学习系列活动
2016-05-31 17:4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取得实效,结合我院实际,2016年5月2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6:30-17:30、晚上8:00-10:00,船山学院于2教317会议室(上午与下午)、2教225教室(晚上)开展“两学一做”集中学习系列活动。
24日上午10:00-12:00,船山学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各党支部书记于2教317会议室集中学习了新党章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院办公室主任袁彦琳宣读了新党章,共十一章五十三条。院教务科科长左贵启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一个章节的内容。
24日下午16:30-17:30,船山学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各党支部书记于2教317会议室进行了“两学一做”专题研讨,主题为“讲政治、有信念”。 大家就研讨主题从自己的理解和角度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伍衡山院长认为:1.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是共产党赢得政权的根本源泉,是长期执政的重要保证。2.党员必须有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3.党员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院党委副书记邹正生认为:1.党员心中应有党有民有责,认真落实中央要求,践行党的宗旨。2.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认真学习党史国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为将“两学一做”更进一步落到实处,并带动全院师生党员践行“两学一做”活动,24日晚上8:00-10:00,船山学院于2教225教室召开了 “两学一做”动员大会,全院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学生会干部参加动员大会。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唐康伟主持。院长伍衡山在会上动员大家:“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不是一次活动,是经常性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院党委副书记邹正生在会上宣布了 “两学一做”领导小组名单与具体学习方案。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2013-2015 南华大学党委宣传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地址:南华大学第一教学楼15楼1502A室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81257

联系人:曹老师 Email:uscne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