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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标准高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补充要求

作者:    文字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27

各高校活动办、省委派驻各高校督导组:

5 25 ,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下发了《审核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材料需注意把握的要点》,就高标准高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我省之前下发的《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提示》,现就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将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由原先明确的三个方面的内容调整为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的情况单独作一个方面的内容来写,并且作为第一部分内容。其他三个方面的内容基本保持不变。

二、中央强调,查摆问题必须深刻、实在,有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列举的“四风”问题25种表现、中央教育实践办梳理的37项共性问题,一风一风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找,真正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透;群众反映、上级点明和督导组反馈的突出问题要一一作出回应;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用车、住房和办公用房、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支出、配备秘书、家属子女从业等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三、请高校党委和省委督导组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严格审阅把关对照检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督促修改或退回重写,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

  2014 年5 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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